关于做好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2022-2023学年综合测评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9-05浏览次数:3961文章来源: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


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,特决定全面实施综合素质测评。现将2022-202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:


一、测评对象


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2020级、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。


二、测评依据


上电能机党委【2020】25号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(见附件1)。


三、测评周期


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31日,相关加减分项目均需在这个周期内。


四、测评安排


1、9月6日-9月7日:学院下发《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》(附件2),同时班级成立班级测评小组并报辅导员老师备案(具体要求见附件1)。


2、9月8日-9月14日:学生本人完成自评并将自评表上交给班级测评小组。


3、9月15日: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复核,并将无误结果填入附件3。


4、9月16日-9月18日:在班级层面公示附件3(公示时去除姓名列以及绩点)。


5、9月19日:专业测评小组复核,并将无误结果填入附件4。


6、9月20日-9月22日:在学院层面公示附件4(公示时去除姓名列以及绩点)。


7、补缓考成绩出来后公布最终带绩点的附件3以及附件4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
五、测评结果应用


1、评选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唯一依据。


2、评选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各类企业奖学金等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

3、评选优秀学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

4、推优入党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

六、注意事项


因前期处于假期阶段,相关表格和支撑材料全部采用电子版,签名处采用电子签。

等补缓考成绩出来后,请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团委处。



附件1:上电能机党委〔2020〕25 号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.pdf


附件2: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测测评表.docx


附件3: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分上报表.xlsx


附件4: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专业综合测评分上报表.xlsx



中共上海电力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


2023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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